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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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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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0g:0.2g |
30ml |
生产企业 |
山东良福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功达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187 |
国药准字B20020509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清热燥湿,祛风杀虫,收敛止痒。适用于湿热,虫毒所致手足癣,体癣,股癣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1次涂于患处。 |
外用,喷涂患处,使其在3分钟内保持湿润,每日早、晚各1次。 |
副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皮炎及潮红。 |
少数患者出现用药局部轻度红肿、疼痛等刺激症状,停药后症状消失。 |
禁忌 |
下列患者禁用: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局部皮肤破损、糜烂或有炎症者忌用。 |
成分 |
利拉萘酯。 |
苍耳子、苦参、黄柏、蛇床子、白巩、儿茶。辅料:食用醋。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至类白色乳膏。 |
本品为淡棕色至棕色液体,有少量轻摇即散的沉淀,气微酸。 |
注意事项 |
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用毕洗手,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3.忌辛辣、刺激性食物。4.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应用本品应将药液尽量喷于皮屑之下,以利充分发挥药效。6.用药后皮肤过敏者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7.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