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巴韦林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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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利巴韦林颗粒

注射用胸腺法新

规格

50mg

1.6mg
生产企业

山东仁和制药有限公司

苏州天马医药集团天吉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56707

国药准字H20103201
说明
适应症

本品适用合胞病毒引起的病毒性肺炎与支气管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

1.慢性乙型肝炎; 2.作为免疫损害病者的疫苗免疫应答增强剂; 3.免疫系统功能受到抑制者,包括接受慢性血液透析和老年病患,本品可增强病者对病毒性疫苗,例如流感疫苗或乙肝疫苗的免疫应答。

用法用量

本品用温开水完全溶解后口服。1.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成人一次0.15g,一日3次,连用7天。2.用于皮肤疱疹病毒感染:成人一次0.3g,一日3~4次,连用7天。

皮下或肌肉注射:1次10-20mg,一日1次或遵医嘱。静脉滴注:一次20-80mg,溶于500ml0.9%氯化钠注射液或5%葡萄糖注射液,一日1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可见食欲减退,胃部不适,呕吐,轻度腹泻,便秘等胃道反应;偶有头晕、睡眠差等反应,并可导致红、白细胞及血红蛋白的下降。

尚不明确。

禁忌

过敏者禁用。

1.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   2.正在接受免疫抑制治疗的患者如器官移植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巴韦林。

本品主要成份为:胸腺法新。

辅料:甘露醇。

性状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可溶颗粒。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

注意事项

哺乳期妇女、肝功能异常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对肝功能、血象有不良影响。

1.对于过敏体质者,注射前或治疗终止后再用药时需做皮内敏感试验(配成25μg/ml的溶液,皮内注射0.1ml),阳性反应者禁用。2.本品如出现混浊或絮状沉淀物等异常变化,禁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