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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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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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5g |
0.25g*100片 |
生产企业 |
浙江金立源药业有限公司 |
特一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3022629 |
国药准字H44020947 |
说明 | ||
适应症 |
①各型结核病。(与其他抗结核药物联用)。②麻风。③沙眼、急性结膜炎、病毒性角膜炎等。④严重化脓性感染。 |
本品仅对分枝杆菌有效。与其他抗结核药(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及乙胺丁醇)联合用于治疗结核病。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日150~200mg,早晨空腹一次服用。儿童按3~4mg/kg,一次服用。治疗肺结核病的疗程为1/2~1年。在早晨空腹1次服用。 |
口服。成人常用量,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每日15-30mg/kg顿服,或50-70mg/kg,每周2-3次;每日服用者最高每日2g(8片),每周3次者最高每次3g,每周服2次者最高每次4g(16片)。 |
副作用 |
1.本品对胃肠道刺激轻微,较少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2.长期使用可致肝、肾损害。 |
发生率较高者:关节痛(由于高尿酸血症引起、常轻度、有自限性); 发生率较少者:食欲减退、发热、乏力或软弱、眼或皮肤黄染(肝毒性),畏寒。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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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利福定。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嗪酰胺。 |
性状 |
桔黄色或桔红色结晶性粉末,无臭、味微苦。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与利福平有交叉耐药性,故不适用于利福平治疗无效的病例。2、用药期间应定期作血、尿常规和肝、肾功能检查,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3、治疗肺结核时,应与其他抗结核药物合并使用,以防止耐药菌的产生,并增加疗效。 |
1.交叉过敏,对乙硫异烟胺、异烟肼、烟酸或其他化学结构相似的药物过敏患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与硝基氰化钠作用产生红棕色,影响尿酮测定结果;可使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尿酸浓度测定值增高。 3.糖尿病、痛风或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 4.应用本品疗程中血尿酸常增高,可引起急性痛风发作,须进行血清尿酸测定。 5.本品亦可采用间歇给药法,每周用药2次,每次50mg/k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