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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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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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重15g(相当总药材37g ) |
每瓶装10ml |
生产企业 |
广西贵港市峡山制药厂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5022361 |
国药准字Z12020246 |
说明 | ||
适应症 |
疏风清热。用于伤风感冒所致的发热,头痛,项强,恶风无汗,周身酸重。 |
本品宣肺清热,化痰止咳。用于伤风咳嗽,痰多胸满,口渴舌干,鼻塞不通。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 |
口服,周岁以上每次10毫升,周岁以下每次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麻黄、菊花、白术、羌活、防风生姜、石膏、葛根、钩藤。 |
本品成分为麻黄碱. |
性状 |
本品为黄棕色的颗粒;味甜。 |
本品为浅棕色澄清液体;具有杏仁香气,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患者慎用。 6.儿童﹑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