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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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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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5g |
12粒 |
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中药二厂 |
吉林省东方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3020913 |
国药准字H22024163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散寒,宣肺止咳,清热解毒。用于感冒、头痛发烧,鼻塞流涕,咳嗽咽痛,肢体酸痛,亦可作防治流感常备药。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10岁以下小儿,一次5克。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2.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
禁忌 |
尚不明确。 |
1.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2.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成分 |
紫苏叶、板蓝根、前胡、防风、金银忍冬叶、连翘、麦冬、苦杳仁、羌活、川芎、陈皮、桑白皮、牛蒡子。辅料为蔗糖、香精。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mg。 |
性状 |
本品为深棕色的颗粒;气香,味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5.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2.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3.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4.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匹林过敏以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5.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