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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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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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2g*24s |
10片 |
生产企业 |
葵花药业集团湖北武当有限公司 |
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113 |
国药准字H20194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表,退热,止痛。用于感冒发烧,头痛,周身酸痛。 |
用于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口服,成人一次1片,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 |
禁忌 |
尚不明确。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防风、前胡、石膏、板蓝根、桔梗、柴胡、大青叶、川芎、羌活、竹茹、甘草、葛根 、薄荷油、薄荷脑。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详见说明书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片;气香、味苦、凉。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2.服用修正可泰舒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3.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4.前列腺肥大和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7.服用氨酚咖那敏片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8.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