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炎咳灵糖浆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炎咳灵糖浆

治感灵颗粒

规格

100ml

12g*10袋
生产企业

福州屏山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万寿堂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5020019

国药准字Z45022162
说明
适应症

解毒解热,消炎止咳。用于感冒,流感,咽喉炎,扁桃腺炎。

解毒清热,清咽利喉,用于感冒发热,头痛,咽喉肿痛,咳嗽。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

用开水冲服,一次12-24克,一日2次。

副作用

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

禁忌

糖尿病患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一点红、一枝黄花、板蓝根、甘草、生姜。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岗梅、金盏银盘、葫芦茶、忍冬藤。广东土牛膝、白茅根,辅料为蔗糖。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本品为黄棕色或棕褐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滋补性中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4.孕妇慎用。5.服药3天后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