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清热镇咳糖浆

规格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生产企业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393

国药准字Z45020237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镇咳祛痰。用于感冒咽炎,肺热咳嗽。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鱼腥草、前胡、荆芥、知母、矮地茶、葶苈子、浮海石、 板栗壳.辅料为蔗糖、苯甲酸、尼泊金、甜橙香精。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支气管炎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

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

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