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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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小儿酚氨咖敏颗粒

规格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5gx6袋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54

国药准字H22025380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于儿童发热、头疼、关节痛等感冒症状。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温开水冲服,1-2岁每次半袋;3-4周岁一次3/4袋;5-9周岁1袋/次;一日三次或遵医嘱。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1、长期大量使用可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及肝脏损害,甚至出现黄疸;原有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可使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 2、偶见胸闷、咽喉痛、疲劳、虚弱感、心悸或皮肤瘀斑、出血倾向、嗜睡、痰液粘稠。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氨基比林,咖啡因或马来酸氯苯那敏过敏者禁用。 2、胃溃疡患者禁用。 3、新生儿或早产儿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袋含氨基比林、对乙酰氨基酚、咖啡因、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的着色的颗粒;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交叉过敏反应:对阿司匹林过敏者对本品一般不过敏。对安乃近等吡唑酮类药品过敏者忌用。   

2、新生儿及早产儿不宜使用。   

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   

4、本品不宜大量长期使用。大量使用或长期治疗期间应定期作造血功能及肝功能检查。   

5、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