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首页 药品库 药品对比列表 药品对比详情页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小儿清热止咳口服液

规格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每支装10ml
生产企业

广州白云山和记黄埔中药有限公司

重庆三峡云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54

国药准字Z20093102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清热宣肺,平喘,利咽。用于小儿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恶寒、咳嗽痰黄、气促喘息、口干音哑、咽喉肿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至二岁每次服3~5ml,三至五岁每次服用5~10ml,六至十四岁每次服用10~15ml。一日三次,用时摇匀。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麻黄、苦杏仁(炒)、石膏、黄芩、板蓝根、北豆根、甘草。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黄 色的液体,久置有少量的沉淀;味甘、微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糖尿病患儿、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6.咳喘加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