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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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布洛芬片

规格

10gx9袋

0.2g
生产企业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山东鲁西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3020819

国药准字H37020869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也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袋(10克),一日3次。

口服。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2片,若持续疼痛或发热,可间隔4~6小时重复用药1次,24小时不超过4次。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重复用药可能发生出血,急性肾衰、嗜睡、疲劳、口干、少尿、贫血、肾绞痛、胃痛、多汗、膀胱颈梗阻、紧张激动、焦虑、兴奋、失眠、头痛。

1.少数病人可出现恶心、呕吐、胃烧灼感或轻度消化不良、胃肠道溃疡及出血、转氨酶升高、头痛、头晕、耳鸣、视力模糊、精神紧张、嗜睡、下肢水肿或体重骤增。 2.罕见皮疹、过敏性肾炎、膀胱炎、(膀胱炎有特异性和非特异性细菌感染。前者指膀胱结核而言。非特异性膀胱炎系大肠杆菌、副大肠杆菌、变形杆菌、绿脓杆菌、粪链球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所致。其临床表现有急性与慢性两种。前者发病突然,排尿时有烧灼感,并在尿道区有疼痛。有时有尿急和严重的尿频。很重要的一点是上述症状既发生于晚间,又发生在白天,女性常见。终末血尿常见。时有肉眼血尿和血块排出。患者感到体弱无力,有低热,也可有高热,以及耻骨上不适和腰背痛。)肾病综合征、肾乳头坏死或肾功能衰竭、支气管痉挛。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3.对阿司匹林过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成分

主要成份为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扑尔敏、薄荷油。

本品每片含布洛芬0.1克。辅料为:淀粉、预胶化淀粉、(低取代)羟丙纤维素、羧甲淀粉钠、二氧化硅(微粉硅胶)、硬脂酸镁、明胶、滑石粉、蔗糖、二甲硅油、川蜡。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糖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6.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7.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9.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

1.本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如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1岁以下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3.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4.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5.有下列情况患者慎用:60岁以上、支气管哮喘、肝肾功能不全、凝血机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碍(如血友病)。 6.下列情况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有消化性溃疡史、胃肠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压。 7.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如出现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胸痛、气短、无力、言语含糊等情况,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14.第一次使用本品如出现皮疹或过敏症状,应停药并咨询医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