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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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清热镇咳糖浆

规格

10gx9袋

100ml
生产企业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广西梧州神农药业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862

国药准字Z45021457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清热、镇咳、祛痰。用于痰热蕴肺所致的咳嗽痰黄;感冒、咽炎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尚不明确。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葶苈子,矮地茶,鱼腥草,荆芥,知母,前胡,板栗壳,浮海石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褐色至深褐色粘稠液体;味甜。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服用三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4.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体质虚弱、糖尿病患者及脾胃虚寒者慎用。6.不宜久服。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