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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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双黄连口服液

规格

10gx9袋

每支装10ml(相当于饮片7.5g)
生产企业

东莞市亚洲制药有限公司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2862

国药准字Z20133010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本品适用于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用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症见发热、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0毫升(2支),一日3次,小儿酌减或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本品主要成份金银花、黄芩、连翘。辅料为蔗糖、香精。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棕红色的澄清液体;味甜,微苦。

注意事项

1. 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 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 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 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 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 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 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 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鼻塞流清涕,口不渴,咳吐稀白痰。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孕妇或正在接受其它治疗的患者,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发热咳嗽加重,并有其他症状如胸闷、心悸等时应去医院就珍。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虚及脾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连续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