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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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阿司匹林肠溶片

规格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25mg*100片
生产企业

三才石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神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0380

国药准字H13023716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用于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也用于缓解轻至中度疼痛如头痛、关节痛、偏头痛、牙痛、肌肉痛、神经痛、痛经。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用法:口服。肠溶片应饭前用适量水送服。

1.降低急性心肌梗死疑似患者的发病风险:建议首次剂量300mg,嚼碎后服用以快速吸收。以后每天100-200mg。

2.预防心肌梗死复发:每天100-300mg。

3.中风的二级预防:每天100-200mg。

4.降低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及其继发脑卒中的风险:每天100-200mg。

5.降低稳定性和不稳定性心绞痛患者的发病风险:每天100-300mg。

6.动脉外科手术或介入手术后,如经皮冠脉腔内成形术(PTCA),冠状动脉旁路术(CABG),颈动脉内膜剥离术,动静脉分流术:每天100-300mg。

7.预防大手术后深静脉血栓和肺栓塞:每天100-200mg。

8.降低心血管危险因素者(冠心病家族史﹑糖尿病﹑血脂异常﹑高血压﹑肥胖﹑抽烟史﹑年龄大于50岁者)心肌梗死发作的风险:每天100mg。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1.较常见的有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或疼痛等胃肠道反应。

2.较少见或罕见的有

(1)胃肠道出血或溃疡,表现为血性或柏油样便,胃部剧痛或呕吐血性或咖啡样物,多见于大剂量服药患者。

(2)支气管痉挛性过敏反应,表现为呼吸困难或哮喘。

(3)皮肤过敏反应,表现为皮疹、荨麻疹、皮肤瘙痒等。

(4)血尿、眩晕和肝脏损害。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2.哮喘、鼻息肉综合征、对阿司匹林和其他解热镇痛药过敏者禁用。

3.血友病或血小板减少症、溃疡病活动期患者禁用。

成分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本品主要成份:阿司匹林。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香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 本品为对症治疗药,用于解热连续使用不超过3天,用于止痛不超过5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不能同时服用其他含有解热镇痛药的药品(如某些复方抗感冒药)。

3. 必须整片吞服,不得碾碎或溶解后服用。

4. 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6. 痛风、肝肾功能减退、心功能不全、鼻出血、月经过多以及有溶血性贫血史的患者慎用。

7. 发热伴脱水的患儿慎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