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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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喉痛灵颗粒

规格

每袋装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每袋装10g(相当原生药31g)
生产企业

贵州汉方药业有限公司

河北金牛原大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52020165

国药准字Z13021688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清热,解毒,消炎,利咽喉。用于咽喉炎,感冒发热,上呼吸道炎。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5克,一日3~4次。

副作用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尚不明确。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金盏银盘

水牛角浓缩粉 20g 野菊花 150g 板蓝根 300g 荆芥穗 150g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的颗粒;味甜、微苦

本品为淡棕色的颗粒;气腥,味甜。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寒之咽喉痛者。

4.糖尿病患者慎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高热等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