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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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感冒灵颗粒

金感胶囊

规格

每袋装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0.45g*12粒*2板
生产企业

华润三九(枣庄)药业有限公司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7021399

国药准字Z20059013
说明
适应症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清热解毒,疏风解表。用于普通感冒、流行性感冒,外感风热症,症见发热,头痛,鼻塞,流涕,咳嗽,咽痛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口服,一次2粒,一日2-3次,小儿遵医嘱。

副作用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1、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2、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4、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嗜睡、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停药后可自行恢复。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成分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金银花、穿心莲、板蓝根、蒲公英、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

性状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香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黄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及粉末;气微,味苦。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盐酸金刚烷胺、马来酸氯苯那敏。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脑血管病史、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患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有心脏病、糖尿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儿童、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9、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10、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1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2、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3、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4、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5、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