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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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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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
10粒/板 |
生产企业 |
北京亚东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1020480 |
国药准字H32025492 |
说明 | ||
适应症 |
解热镇痛。本品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 |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
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1.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 2.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3.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
尚不明确 |
禁忌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粒含对乙酰氨基本酚250mg、咖啡因15mg、马来酸氯苯那敏1mg、人工牛黄10 mg。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颗粒或块状冲剂;味甜、微苦。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13.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14.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15.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16.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 1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18.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
⒈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⒉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服用本品期间禁止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⒋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6.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者工作期间慎用。 7.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造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8.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司匹林过敏发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9.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扩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10.儿童必须在成 人监护下使用。 11.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12.请蒋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