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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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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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按C21H27NO计) |
每支装30ml |
生产企业 | 上海静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0465 |
国药准字Z31020162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清肺化痰。用于痰热壅肺所致的咳嗽、痰多、喘促;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0毫升,一日3次;2岁以下一次15毫升,一日2次;2岁至6岁,一次30毫升,一日2次;6岁以上一次30毫升,一日2~3次;或遵医嘱。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鲜竹沥、鱼腥草,辅料为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淡棕黄色至棕黄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一周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孕妇、体质虚弱及便溏者慎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