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0mg(以苯丙哌林计) |
50mg |
生产企业 |
天方药业有限公司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1023854 |
国药准字H20052393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对链球菌属,肺炎球菌、淋球菌、卡他布兰汉球菌、大肠杆菌、克雷伯杆菌属、沙雷菌属、变形杆菌属、流感杆菌中从头孢克肟感菌引起以下感染有效及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并发作细菌感染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可直接以水送服,或将莎普爱思 头孢克肟分散片加入适量温开水中待分散溶解后服用。 1. 成人和体重30公斤以上的儿童:每次50~100m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年龄、体重、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200mg,一日二次。 2. 小儿:每次1.5~3mg/kg,一日二次。此外,可以根据症状进行适当增减,对于重症患者,可每次口服6mg/kg一日二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在总病例12,879例中,发现包括临床检查值异常在内共294例的不良反应。这些不良反应包括腹泻等消化道症状112例,皮疹等皮肤症状29例另外,临床检查值异常包括GPT升高78例,GOT升高58例,嗜酸性粒细胞增多26例等。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由于引起休克﹝<0.1%﹞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出现不适感,口内异常感、哮喘、眩晕、便意、耳鸣、出汗等现象,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2)过敏样症状:有出现过敏样症状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异常发生时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 (3)皮肤病变:有发生皮肤粘膜眼症候群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症的可能性,应密切观察,如有发生发热、头痛、关节痛、皮肤或粘膜红斑、水泡、皮肤紧张感、灼热感、疼痛等症状,应停止给药,采取适当处置等。 2.其他不良反应发生率在0.1~5%为常见,在0.1%以下为少见。 (1)过敏:常见皮疹、荨麻疹、红斑,少见瘙痒、发热、浮肿。 (2)血液:常见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少见中性粒细胞减少。 (3)肝脏:常见谷丙转氨酶升高,谷丙转氨酶升高、少见黄疸等。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或其他头孢类抗生素过敏者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主要成分头孢克肟。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微黄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
1.由于有可能出现休克,给药前应充分询问病史。 2.为防止耐药菌株的出现,在使用本品前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剂量控制在控制疾病所需最小剂量。 3.对于严重肾功能障碍患者,由于药物在血液中可维持浓度,因此应根据肾功能状况适当减量,给药间隔应适当增大。 4.下列患者慎重给药: (1)对青霉素类药物有过敏史的患者。 (2)本人或父母、兄弟中,具有易引起支气管哮喘、皮疹、荨麻疹等过敏症状体质的患者。 (3)严重的肾功能障碍患者。 (4)经口给药困难或非经口营养患者,全身恶液质状态患者。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