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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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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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毫克(以C21H27NO计) |
20mg*24粒 |
生产企业 |
黑龙江诺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2191 |
国药准字H42020604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本品主要用于刺激性干咳,对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原因引起的咳嗽均可应用。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服药后可出现一次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苯丙哌林20毫克。 辅料为淀粉、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白色片或糖衣片或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