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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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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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x24片/盒 |
30mg |
生产企业 |
长春长红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集团汕头金石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882 |
国药准字H20083547 |
说明 | ||
适应症 |
双重镇咳药。 |
适用于痰液粘稠而不易咳出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 1.成人:一次30mg(1片),一日3次,长期服用者可减为一日2次。 2.儿童:12岁以上儿童同成人,12岁以下儿童建议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1.2~1.6mg。 |
副作用 |
偶有口干、胃部烧灼感、头晕、嗜睡、食欲不振、乏力及药疹等。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羟丙基纤维素、硬脂酸镁。 |
本品每片含盐酸氨溴索30毫克。辅料为:乳糖、磷酸氢钙、淀粉、羧甲淀粉钠、无水胶态硅胶、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蓝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片。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3.孕妇慎用。 4.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切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 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咳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咳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 5.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