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24片 |
0.26g*15片*2板 ,薄膜衣每片重0.26克。 |
生产企业 |
吉林省东盟制药有限公司 |
黑龙江康麦斯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1445 |
国药准字Z20027208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镇咳,祛痰,平喘。用于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喘息等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未见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未见不良反应。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麻黄、苦杏仁、石膏、炙甘草。辅料为淀粉、硬脂酸镁。 |
性状 |
本品为黄色薄膜衣异形片,除去包衣显白色。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显黄棕色至灰褐色;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脾胃虚寒泄泻者慎服。 4.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