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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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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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以C21H27NO计) |
30粒 |
生产企业 |
辽源市百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四川迪菲特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2020613 |
国药准字Z5102128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镇咳,祛痰,平喘,消炎。用于咳喘及慢性支气管炎咳嗽。 |
用法用量 |
口服,每次1-2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孕妇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辅料为淀粉、蔗糖、糊精。 |
本品每粒含小叶榕干浸膏360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4毫克。辅料为:碳酸钙、羧甲淀粉钠、乙醇。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或几乎白色片。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棕红色至红棕色粉末或四色颗粒;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7天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 2、服用时需整片吞服,勿嚼碎,以免引起口腔麻木。 3、孕妇慎用。 4、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5、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 6、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儿童必须在家长监护下使用。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应去医院就诊。 4.本品不能长期或反复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