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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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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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3g(300万单位)(按C3H7O4P计算) |
0.15g*6袋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澳美制药(海南)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34043 |
国药准字H20090269 |
说明 | ||
适应症 |
主要针对于男女生殖泌尿系感染,如支原体、衣原体、淋菌性、非淋菌性、滴虫性、细菌性、霉菌性、念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泌尿生殖感染;尿道炎、急慢性前列腺炎、睾丸炎、包皮炎、龟头炎、膀胱炎、疱疹、湿疣、肾盂肾炎;对阴道炎、盆腔炎、宫颈炎(糜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手术后尿路感染等妇科病都有一定疗效。 |
本品主要适用于: 1.由肺炎支原体、嗜肺军团菌和肺炎衣原体引起的肺炎。 2.在无有效的局部治疗方案或其他抗生素无法使用情况下(如非青霉素敏感的葡萄球菌引起的感染和青霉素过敏病人)的皮肤组织感染,如疖、痤疮、脓疱疮、蜂窝组织炎,湿疹以及其他皮肤软组织感染。 3.由支原体、衣原体、奈瑟氏淋球菌引起的感染:如非淋病性尿道炎、淋病。 4.由弯曲杆菌属引起的肠炎。 5.由幽门杆菌属引起的胃炎。 6.儿童百日咳。 |
用法用量 |
服用方法:服用前,倒入适量饮用水,摇晃让粉剂充分溶解,即可直接服用。 1 瓶 / 天。 |
将本品倒入杯中,加入适量凉开水,充分摇匀后口服。每12小时服用一次,空腹服用。 1)成人:首剂0.5~0.75g,每12小时后继服0.25~0.5g,严重感染者剂量可增至2倍。 2)儿童:首剂30mg/kg体重,每12小时后继服15mg/kg体重。 |
副作用 |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
本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较低,少数患者可能发生腹部不适、恶心、呕吐、腹泻、皮肤潮红、嗜酸粒细胞增多、发热,极少数患者可能发生可逆性听力损伤、伪膜性结肠炎、肝功能损伤。长期和反复使用本品可导致非敏感细菌(艰难梭菌)和霉菌(白色念珠菌)的过度生长。 |
禁忌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成份磷霉素氨丁三醇。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环酯红霉素。化学名称:(2R,3S,4S,5R,6R,8R,9R,10R,11R,12S,13R)-3-[(2,6-二脱氧-3-C-甲基-3-O-甲基-α-L-核-己吡喃羰基)氧]-13-乙基-9-羟基-2,4,6,8,10,12-六甲基-5-[(3,4,6-三脱氧-3-(二甲胺基)-β-D-木-己吡喃羰基)氧]-14-氧杂十四元环-6,9-氧-1,9-二酮环11,12-碳酸酯。 |
性状 |
本品为白色结晶粉末,味甜、易溶于水。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气芳香,味甜。 |
注意事项 |
1. 肝病患者慎用。 2. 对严重感染常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3. 使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
1.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慎用,用药期间应监测肝功能,如发现肝功能异常及时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