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霉素氨丁三醇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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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磷霉素氨丁三醇散

土霉素片

规格

3g(300万单位)(按C3H7O4P计算)

0.25g(25万单位)
生产企业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迪康长江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34043

国药准字H50020893
说明
适应症

主要针对于男女生殖泌尿系感染,如支原体、衣原体、淋菌性、非淋菌性、滴虫性、细菌性、霉菌性、念球菌等引起的各种泌尿生殖感染;尿道炎、急慢性前列腺炎、睾丸炎、包皮炎、龟头炎、膀胱炎、疱疹、湿疣、肾盂肾炎;对阴道炎、盆腔炎、宫颈炎(糜烂)、子宫内膜炎、附件炎、手术后尿路感染等妇科病都有一定疗效。

本品可作为下列疾病的选取用药物:1.立克次体病,包括流行性斑疹伤寒、地方性斑疹伤寒、恙虫病和Q热。2.支原体属感染。3.衣原体属感染,包括鹦鹉热、性病、淋巴肉牙肿等。

用法用量

服用方法:服用前,倒入适量饮用水,摇晃让粉剂充分溶解,即可直接服用。 1 瓶 / 天。

口服,成人一日1~2g,分3~4次;8岁以上小儿一日20~40mg/kg,分4次。8岁以下小儿禁用本品。

副作用

1.主要为轻度为胃肠道反应,如恶心、纳差、中上腹不适、稀便或轻度腹泻,一般不影响继续用药。 2.偶可发生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周围血象红细胞、血小板一过性降低、白细胞降低、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头晕、头痛等反应。 3.注射部位静脉炎。 4.极个别患者可能出现休克。

1.消化系统:胃肠道症状如恶心、呕吐、上腹不适、腹胀、腹泻,偶有胰腺炎、食管炎和食管溃疡的报道,多发生于服药后立即卧床的患者。 2.肝毒性:通常为脂肪肝变性,妊娠期妇女、原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易发生肝毒性,但肝毒性亦可发生于并无上述情况的患者。 3.过敏反应:多为斑丘疹和红斑,此外可见荨麻疹、血管神经性水肿、过敏性紫癜、心包炎以及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表皮剥脱性皮炎并不常见。偶有过敏性休克和哮喘发生。某些用四环素的患者日晒时有光敏现象。所以,应建议患者不要直接暴露于阳光或紫外线下,一旦皮肤有红斑则立即停药。 4.血液系统:偶可引起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粒细胞减少。 5.中枢神经系统:偶可致良性颅内压增高,可表现为头痛、呕吐、视神经乳头水肿等。 6.肾毒性:原有显著肾功能损害的患者可能发生氮质血症加重、高磷酸血症和酸中毒。 7.二重感染:长期应用本品可发生耐药金黄色葡萄球菌、革兰阴性杆菌和真菌等的消化道、呼吸道和尿路感染,严重者可致败血症。 8.本品可沉积在牙齿和骨骼中,致牙齿产生不同程度的变色黄染、牙釉质发育不良及龋齿,并可致骨骼发育不良。 9.应用本品可使人体内正常菌群减少,导致维生素B缺乏,真菌繁殖,出现口干、咽痛、口角炎和舌炎等。

禁忌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有四环素类药物过敏史者禁用。

成分

本品成份磷霉素氨丁三醇。

土霉素。

性状

本品为白色结晶粉末,味甜、易溶于水。

本品为淡黄色片或糖衣片。

注意事项

1. 肝病患者慎用。

2. 对严重感染常与其他抗菌药并用。

3. 使用较大剂量时,应监测肝功能。

1.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四环素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可对本品呈现过敏。 2.对诊断的干扰: (1)测定尿邻苯二酚胺(Hingerty法)浓度时,由于本品对荧光的干扰,可使测定结果偏高。 (2)本品可使碱性磷酸酶、血尿素氮、血清淀粉酶、血清胆红素、血清氨基转移酶(AST、ALT)的测定值升高。 3.长期用药应定期检查血常规以及肝、肾功能。 4.口服本品时,应饮用足量(约240ml)水,避免食道溃疡和减少胃肠道刺激症状。 5.本品宜空腹口服,即餐前1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避免食物对吸收的影响。 6.下列情况存在时须慎用或避免应用: (1)由于本品可致肝损害,因此原有肝病者不宜用此类药物。 (2)由于本品可加重氮质血症,已有肾功能损害不宜应用此类药物,如确有指征应用时须慎重考虑,并调整剂量。 7.治疗性病时,如怀疑同时合并梅毒螺旋体感染,用药前须行暗视野显微镜检查及血清学检查,后者每月1次,至少4次。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