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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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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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45ml:21.6g:4.3g |
0.5g |
生产企业 |
成都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亚宝药业四川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35 |
国药准字H20058244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患者结肠X—光线及肠道内窥镜检查前或手术前清理肠道。 |
用于溃疡性结肠炎、非特异性慢性结肠炎等炎症性肠病。 |
用法用量 |
本品用于肠道准备时服药一般分两次,每次服药45ml。第一次服药时间在操作成检查前一天晚上7点,用法采用稀释方案,刚750ml以上温凉开水稀释后服用。第二次服药时间在操作成检查当天早晨7点(或在操作或检查前至少3个小时),或遵医嘱,用法同第一次。为获得良好肠道准备效果,建议患者在可承受范围内多饮用水。 |
直肠给药。重症患者每日早、中、晚排便后各用一粒;中或轻症患者早、晚排便后各用一粒,症状明显改善后,改用维持量,每晚或隔日晚用一粒,晚间给药时间最好在睡前 |
副作用 |
本品用药后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胃胀、腹疝、腹泻、乏力、眩晕、过敏反应、肝功能检查ALT,AST升高、肛门刺激症及短暂性电解质紊乱(24小时内恢复正常)。若过量使用可能会导致高磷酸盐血症、低钙血症、低钾血症、高钠血症和脱水。偶见流涎。 |
成人一日最大用量为1.5g,临床应用未见明显不良反应。 |
禁忌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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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磷酸钠盐 |
柳氮磺吡啶。 |
性状 |
本品为无色澄清液体。有柠檬的气味。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黄色栓。 |
注意事项 |
1、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胺类、碳酸肝霉抑制药及其它磺胺类药物呈现过敏者,对本品亦会过敏。 2、本品在放置过程中有时栓体表面会析出白霜系基质所致。属正常现象,不影响疗效。 3、有些患者用药后大便时会发现有黄色颗粒状物排出,这些物质是药物在肠道内分解产物以及未完全吸收的药物,属正常现象。若用药后不久即排便并发现有大量黄色药物颗粒排出,则应补用药栓一粒。如果患者用药数小时后排便时药栓仍以原型整粒排出则属异常现象。这种现象若重复发生数次,则停用栓剂治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