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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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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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20mg(以C21H27NO计) |
每片重0.44g(含发酵虫草菌粉0.333g) |
生产企业 |
沈阳东新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1184 |
国药准字Z20173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用于治疗急、慢性支气管炎及各种刺激引起的咳嗽。 |
补肺肾、益精气,用于肺肾两虚引起的咳嗽、气喘、咳血、腰酸背痛等症及慢性支气管炎的辅助治疗。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5-15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服药后可出现一过性口咽发麻,此外,尚有乏力、头晕、上腹不适、食欲缺乏、皮疹等不良反应。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凡阴虚火旺、血分有热、胃火炽盛、肺有痰热、外感热病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磷酸苯丙哌林26.4毫克(相当于20毫克苯丙哌林)。 |
发酵冬虫夏草草菌粉。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其内容物为白色颗粒。 |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薄膜衣后,显灰白色至微黄色;气微腥,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仅有止咳作用,如应用一周症状无明显好转,请立即咨询医师或药师。2.孕妇慎用。3.服用时需整粒吞服,切勿打开或溶解后服用,以免引起口腔麻木。4.本药无祛痰作用,如咯痰症状明显,不宜使用。5.服药期间如出现皮疹,应停药,并咨询医师或药师。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过多或过少,或经期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者应去医院就诊。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