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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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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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袋装15g |
每瓶装100ml |
生产企业 |
乌兰浩特中蒙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1589 |
国药准字Z20026041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润肺,止咳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黄粘稠。 |
彝医:中医:清热疏风,解毒利咽,止咳祛痰。用于风热邪毒,咽喉肿痛,肺热咳嗽;急性咽炎、扁桃体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3克,一日1~2次。 |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4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檀香、石膏、红花、甘草、丁香、北沙参、等。 |
臭灵丹草、橙皮酊。辅料:蔗糖、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混悬液;气微香、味甜、微苦、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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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油腻食物。2.本品适用于痰热咳嗽,其表现为咳嗽痰多,或喉中有痰鸣,痰多、质粘厚或稠黄,咯吐不爽,或有身热,口干欲饮。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用3天病证无改善,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5.服药期间,若患者出现高热,体温超过38℃,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应到医院就诊。6.儿童、老人、孕妇、体质虚弱及脾胃虚寒者慎用。7.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药。3.孕妇慎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属风寒感冒咽痛者,症见恶寒发热、无汗、鼻流清涕者慎用。5.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