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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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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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支装10ml |
0.5g*12粒 |
生产企业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成都倍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国药准字Z2009078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4粒,一日1~2次。 |
副作用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天冬﹑麦冬﹑玄参﹑金银花﹑甘草;辅料为预胶化淀粉﹑微粉硅胶。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粉末;味甘﹑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 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