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每袋装10g |
生产企业 |
广西中医药研究院制药厂 |
吉泰安(四川)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482 |
国药准字Z51020116 |
说明 | ||
适应症 |
滋阴清热,宁心安神。用于阴虚火旺证之心烦不寐或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口干咽燥,五心烦热,心悸健忘;亦可作为女性更年期综合征见上述证候者的辅助治疗。 |
清热滋阴,祛痰利咽。用于阴虚火旺,虚火上浮,口鼻干燥,咽喉肿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3次。 |
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4次。 |
副作用 |
使用不当或者过量使用,出现上火的表现,如咽痛,口舌生疮等症状 |
|
禁忌 |
外感发热患者禁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南五味子、酸枣仁、钩藤、珍珠母、甘草,地黄、枸杞子、女贞子、辅料为对羟基苯甲酸乙酯、甜蜜素 |
玄参、麦冬、桔梗、甘草。辅料为蔗糖、糊精。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气香,味甜。 |
本品为浅棕色的颗粒;味甜。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油腻食物。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孕妇、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辛辣、鱼腥食物。2.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