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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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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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g |
10g:0.1g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唐山红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63 |
国药准字H13022089 |
说明 | ||
适应症 |
助消化,消肿,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胸腹肿胀,大便干燥。 |
用于缓解局部疼痛,如肌肉痛、关节痛以及拉伤、扭伤和运动损伤引起的疼痛和肿胀,也可用于骨关节炎的对症治疗。 |
用法用量 |
一次2-2.5克,一日2次。 |
外用。用本品适量涂于痛处,用手轻揉局部使药物渗入皮肤,涂药处再用热敷效果更好。一日用药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涂擦本品过多时,可出现皮肤瘙痒、脱屑。停药后自行消失。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1.对其他非甾体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肾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
成分 |
藏木香 干姜 诃子 大黄 寒水石 碱花 |
主要成份吲哚美辛。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咸、辛。 |
本品为脂肪性基质制成的白色或淡黄色栓。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2.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3.本品不宜大面积长期使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