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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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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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g |
每袋含药液4克(45毫米×60毫米)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同大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63 |
国药准字Z20000111 |
说明 | ||
适应症 |
助消化,消肿,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胸腹肿胀,大便干燥。 |
活血化瘀,凉血消肿,通络止痛。用于瘀血所致的伤处肿胀、瘀斑疼痛、或肢体活动障碍;急性软组织损伤见上述证候者。 |
用法用量 |
一次2-2.5克,一日2次。 |
贴敷。根据伤痛部位大小,分别选用45毫米×60毫米或60毫米×90毫米规格的制剂,将含有药液的无纺布贴敷患处,然后用弹性胶布将无纺布覆盖、固定,将伤痛部位全部覆盖为宜。每次贴敷10小时,一日1次。贴敷处一次不超过2贴。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个别患者贴敷处出现红、痒、丘疹、水泡或局部皮肤增厚改变。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孕妇、幼儿禁用。 |
成分 |
藏木香 干姜 诃子 大黄 寒水石 碱花 |
当归、延胡索(醋制)、赤芍、牡丹皮、栀子、大黄、苏木、三七、乳香(制)伸筋草、威灵仙、冰片、辅料:药用乙醇、医用胶布。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咸、辛。 |
本品为黄棕色液体浸润的无纺布;气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2.忌食生冷、油腻食物。3.切勿接触眼睛、口腔等黏膜处。皮肤破溃及感染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4.经期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6.开始用药2小时内应尽量避免挤压,并尽量减少活动,以免药液外流,影响疗效,贴敷时间不宜超过10小时。7.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