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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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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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6g |
300ml/瓶 |
生产企业 |
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 |
青海唐古拉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63020263 |
国药准字Z20025780 |
说明 | ||
适应症 |
助消化,消肿,理气和胃。用于积食不化,胃疼痛,胸腹肿胀,大便干燥。 |
祛风活血,壮骨强筋。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筋骨疼痛,肢节肿胀,四肢麻木,腰膝酸软。 |
用法用量 |
一次2-2.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忌用。 |
儿童、孕妇禁用;对酒精过敏者禁服。 |
成分 |
藏木香 干姜 诃子 大黄 寒水石 碱花 |
塞隆骨 威灵仙 木瓜 海风藤 牛膝 白芷 当归 人参 川芎 青裸酒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水丸,味咸、辛。 |
本品为酒剂。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阳虚,主要表现为畏寒肢冷、身倦乏力,大便溏。3.不适用于小儿、年老体弱者,主要表现为身倦乏力,气短嗜卧,消瘦便溏。4.本品不宜久服。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者,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本品宜饭后服用;本品含醇60%,不胜酒者慎服。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