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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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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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瓶装200毫升 |
每袋装8g(相当于原药材44.5g) |
生产企业 |
重庆希尔安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0983001 |
国药准字Z4402022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利尿,通淋。用于湿热下注,小便短赤,淋沥涩痛,口燥咽干。 |
清热解毒,健脾除湿,通络活血。用于附件炎,子宫内膜炎,盆腔炎属湿热下注证者。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20毫升,一日3次,用时摇匀。 |
开水冲服。一次8克,一日2次,十日为一疗程,必要时可连服2~3个疗程。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服。 |
孕妇禁用。糖尿病患者禁服。 |
成分 |
瞿麦、车前子(炒)、萹蓄、大黄、滑石、川木通、栀子、灯心草、甘草。 |
穿心莲、功劳木、鸡血藤、金樱根、两面针、千斤拔。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液体;味苦、微甜。 |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苦、微甜。 |
注意事项 |
1.忌服辛辣刺激性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后症状未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感冒时不宜服用。患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带下清稀,无臭者不宜选用。伴有赤带者,应去医院就诊。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诊治。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