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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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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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0.18g*300丸(修正)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通药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363 |
国药准字Z22021276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化湿,理气消食。用于脾胃寒湿,脘腹胀满,食积气滞。 |
活血,调经,止痛。用于气血凝滞,小腹胀疼,经期腹痛。 |
用法用量 |
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50粒,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忌服。 |
成分 |
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高良姜、草豆蔻、草果仁(炒)、茯苓、当归、山楂、六神曲、郁金等13味。 |
延胡索(醋制)、五灵脂(醋炒)、丹参、蒲黄(炭)。辅料为:蔗糖。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本品为铁红色圆形糖衣浓缩丸,除去糖衣后,显黑棕色至黑褐色,味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经期忌生冷饮食、不宜洗凉水澡。2.服本药时不宜服用人参或其制剂。3.气血亏虚所致的痛经不宜选用,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4.痛经伴有其他疾病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后痛经不减轻,或重度痛经者,应到医院诊治。6.服药时间:一般宜在月经来潮前3~7天开始,服至疼痛缓解。7.如有生育要求(未避孕)宜经行当日开始服药。8.按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