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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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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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75粒/瓶 |
生产企业 |
沈阳红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1021363 |
国药准字Z20025219 |
说明 | ||
适应症 |
散寒化湿,理气消食。用于脾胃寒湿,脘腹胀满,食积气滞。 |
开郁消食,暧胃。用于食欲不振,消化不良,胃脘冷痛,满闷嗳气,腹胀泄泻。 |
用法用量 |
黄酒或温开水送服。一次1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10~15粒,一日1~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香附(醋制)、延胡索(醋制)、高良姜、草豆蔻、草果仁(炒)、茯苓、当归、山楂、六神曲、郁金等13味。 |
石榴皮、红花、豆蔻、肉桂、荜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黑色的大蜜丸;气芳香,味苦辛微甜。 |
本品为黄色或黄棕色的水丸;气香,味酸、辛、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性食物。2.不适用于脾胃阴虚,主要表现为口干、舌红少津、大便干。3.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加重,应立即停药并到医院就诊。4.肝肾阴虚,主要表现为头晕血压高者不宜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饮食宜清淡,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忌情绪激动及生闷气。 3.胃阴虚者不宜用,主要表现为口干欲饮、大便干结、小便短少。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未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它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