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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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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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0.1g |
50mg |
生产企业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1019 |
国药准字H20000337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用于卵巢癌﹑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乳腺癌﹑骨髓癌的联合化疗. |
1.用于治疗氟脲嘧啶治疗无效的结直肠癌,可单独或与氟脲嘧啶联合使用。2.可单药或联合治疗晚期卵巢癌。 |
用法用量 |
口服。1.单药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50~300mg/m2,分3~4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21天为一疗程,休息2~3周开始下一疗程。2.联合应用口服:按体表面积每日100~200mg/m2,分次口服或睡前顿服,连服14天,休息1周为1个疗程。 |
在单独或联合用药时,推荐剂量为按体表面积一次130mg/m2,静脉输注2~6小时。没有主要毒性出现时,每3周(21天)给药1次。剂量的调整应以安全性,尤其是神经学的安全性为依据。 |
副作用 |
1.严重恶心呕吐为剂量限制性毒性,骨髓抑制轻至中度,以白细胞降低为著,多发生于治疗一周后,2~4周达最低点。 2.中枢或周围神经毒性出现于长期服用后,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停药4~5个月可减轻或消失。 3.偶有脱发﹑膀胱炎﹑皮疹﹑瘙痒﹑体重减轻等。 |
1.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贫血?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2.非血液学方面的不良反应主要是:恶心?呕吐?腹泻。|3.神经系统:以末梢神经炎为主要表现,有时可有口腔周围?上呼吸道和上消化道的痉挛及感觉障碍。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严重骨髓抑制和神经毒性患者禁用。 |
1.对铂类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六甲蜜胺. |
本品主要成份奥沙利铂. 辅料名称:水合乳糖、注射用水、氮气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冻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 |
注意事项 |
用药期间应定期查血象及肝功能。 |
1.奥沙利铂应在具有抗癌化疗经验的医师的监督下使用。特别是与具有潜在性神经毒性的药物联合用药时,应严密监测奥沙利铂的神经学安全性。|2.应给预防性和/或治疗性的止吐用药。|3.当出现血液毒性(白细胞<2000/mm3或血小板<50000/mm。),应推迟下周期用药,直至恢复。|4.在每一疗程治疗之前应进行血液计数和分类,在治疗开始之前应进行神经学检查,之后应定期进行。|5.患者在两个疗程之间持续存在疼痛性感觉异常或/和功能障碍时,本品用量应减少25%,调整剂量后若症状仍存在或加重,应停药。|6.不要与碱性的药物或介质、氯化合物、碱性制剂等一起使用,也不要用含铝的静脉注射器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