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7cm×10cm,5cm×7cm |
0.3g*36粒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华侨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58 |
国药准字Z2202399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瘀血痹阻经脉。症见:肢体关节肿痛胀有硬结或瘀斑。 |
祛风除湿,活络镇痛。用于风寒湿痹,关节疼痛,手足拘挛。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12~24小时更换一次。 |
口服,一次4-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轻度的皮肤红肿、瘙痒。如出现水泡则应停贴。 .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忌服。 |
成分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碘、碘化钾、盐酸苯海拉明。 |
制川乌,全蝎,乌鞘蛇,地龙,蜂房,人工麝香,黑豆。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味香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灰褐色的粉末;气腥,味微咸。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贴于创伤处。 2.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为对症用药,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 5.若出现水泡则应停贴,必要时应去医院就诊,愈后酌情使用。 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1.本品含乌头碱,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服用,不宜大量、长期服用。2.若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头昏眼花、口舌、四肢及全身发麻,畏寒,继之瞳孔散大,视觉模糊,呼吸困难,手足抽搐,躁动,大小便失禁应停服,迅速去医院就诊。3.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