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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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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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5cm×7cm |
5g*15袋(汉典) |
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北京汉典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58 |
国药准字Z20090819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瘀血痹阻经脉。症见:肢体关节肿痛胀有硬结或瘀斑。 |
祛风除湿,通络止痛。用于风寒湿痹,肩臂腰腿疼痛。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12~24小时更换一次。 |
温开水冲服,一次一袋,一日三次,15天为一疗程,请坚持按疗程服用。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轻度的皮肤红肿、瘙痒。如出现水泡则应停贴。 .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禁用。 |
孕妇、消化道溃疡患者忌服。 |
成分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碘、碘化钾、盐酸苯海拉明。 |
清风藤、黑骨藤、追风伞。 |
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味香 |
本品为黄褐色颗粒,气微香,味微甜。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贴于创伤处。 2.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为对症用药,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 5.若出现水泡则应停贴,必要时应去医院就诊,愈后酌情使用。 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1.忌寒凉及油腻食物。2.该药品宜饭后服用。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其它泻火及滋补性中药。4.热痹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关节肿痛如灼、痛处发热,疼痛窜痛无定处,口干唇燥。5.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慎用。6.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