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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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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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7cm×10cm,5cm×7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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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健民集团叶开泰国药(随州)有限公司 |
广西百琪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0458 |
国药准字Z45021745 |
说明 | ||
适应症 |
祛风除湿,活血止痛。用于风寒湿痹、瘀血痹阻经脉。症见:肢体关节肿痛胀有硬结或瘀斑。 |
祛风除湿。用于风湿骨痛,跌打损伤,风寒湿痹,积瘀肿痛。 |
用法用量 |
贴患处。12~24小时更换一次。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2次;外用擦患处。 |
副作用 |
少数患者用药后可能出现轻度的皮肤红肿、瘙痒。如出现水泡则应停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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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禁用。 |
1.儿童、孕妇禁用。2.经期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对酒精过敏者禁用。4.肝肾功能不全者禁止口服。5.风寒外感,湿热有痰时禁服。 |
成分 |
辣椒流浸膏、颠茄流浸膏、薄荷油、水杨酸甲酯、樟脑、碘、碘化钾、盐酸苯海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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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状 |
本品为棕色的片状橡胶膏,气味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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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为外用药,忌贴于创伤处。 2.忌生冷食物,避风寒。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4.本品为对症用药,如症状严重应去医院就诊。 5.若出现水泡则应停贴,必要时应去医院就诊,愈后酌情使用。 6.用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本品不宜长期或大面积使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
1.忌食生冷、油腻食物。2.外用时切勿接触眼睛,皮肤破溃处禁用。有出血倾向者慎用。3.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服。糖尿病及其它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不胜酒力者慎服。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应用,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应用。6.本品口服时不能长期服用。外用时不可长期或大面积使用。7.用药后皮肤过敏如出现搔痒、皮疹等现象时,应停止使用,症状严重者应去医院就诊。8.用药3天症状无缓解,或出现局部红肿、疼痛、活动受限等不适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