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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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兰索拉唑肠溶胶囊

雷贝拉唑钠肠溶片

规格

30mgx8粒/盒

10mg
生产企业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13347

国药准字H20020330
说明
适应症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道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症候群)、吻合口部溃疡。

本品适用于以下治疗:

1.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

2.良性活动性胃溃疡;

3.伴有临床症状的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

4.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

5.侵蚀性或溃疡性胃-食管返流征的维持期治疗。目前疗程超过12个月的药效尚未进行评估。

【规格】10mg

用法用量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卓-艾综合征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胃溃疡和吻合口溃疡,连续服用八周,十二指肠溃疡需连续服用六周。 反流性食管炎 通常成人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30mg.连续服用八周。对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每日一次,口服15mg。如症状缓解不明显可加量至30mg。 对于反流性食管炎的维持治疗,只有在15mg治疗效果不佳或治疗期间复发时才改为30mg口服。 对于维持治疗、高龄者、有肝功能障碍者、肾功能低下的患者,每日一次,口服兰索拉唑15mg。

本品不能咀嚼或压碎服用,应整片吞服。

1.成年人/老年患者的用药

A.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和活动性良性胃溃疡患者:20mg(2片),1次/日,晨服。大多数活动性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在用药4周后痊愈。但有2%的患者还需要继续用药4周才能达痊愈。一些十二指肠溃疡患者对晨服10mg(1片)片剂,1次/日的治疗量即有反应。大多数活动性良性胃溃疡需在用药六周后痊愈。但有9%的患者还需继续用药六周才可达痊愈。

B.侵蚀性或溃疡性的胃-食管返流征(GORD)患者:20 mg(2片),1次/日,疗程为4~8周。

C.胃-食管返流征的长期治疗方案(GORD)的维持治疗:疗程为12个月,维持治疗量为10mg(1片)或20mg(2片),1次/日。一些患者对10mg(1片)/日的维持治疗量即有反应。

D.幽门螺旋杆菌的根治性治疗:与适当的抗生素合用,可根治幽门螺旋杆菌阳性的十二指肠溃疡。本品应在早晨、餐前服用,尽管用药时间及摄食对雷贝拉唑钠药效无影响,但此种给药方式更有利于治疗的进行。

2.肝肾功能不全患者的用药:肝肾功能不全患者在用药过程中无需进行剂量调节。但在对有严重的肝功能不全患者用药时,应参见“不良反应及注意事项”。

副作用

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吻合口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本品批准前临床试验2,214例中,出现不良反应包括实验室检查异常者342例(占15.4%),上市后药品使用调查的(在审查结束前)6260例中有138倒(占2.2%)出现不良反应。

据国外文献报道:

1、严重副作用: 1)休克:有报道本品有发生过敏、休克的副作用,因此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服用,并进行妥善处理。 2)血液:本品罕见引起各类血细胞减少,血小板降低,粒细胞缺乏,溶血性贫血等。但偶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贫血等,发现异常,立即停止服用,并进行治疗。 3)视力障碍:国外服用本药,有发现视力障碍的报告。

2、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痛、腹泻和恶心。其它的不良反应有鼻炎、腹痛、虚弱、胃肠胀气、咽炎、呕吐、非特异性的疼痛或背痛、头晕、流感症状、感染性咳嗽、便秘和失眠。

3、不良反应有瘙痒、皮疹、心悸、肌痛、胸痛、口干、消化不良、神经过度敏感、嗜睡、支气管炎、鼻窦炎、畏寒、嗳气、腿部抽搐、尿道感染、关节炎和发热、四肢无力、感觉麻木、握力下降、步履不稳、疲倦感。

4、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厌食、胃炎、体重增加、抑郁、瘙痒症、视觉/嗅觉功能障碍、口炎、发汗和白细胞增多症。

5、2%的患者出现肝酶的升高,如ALT、AST、AI-P、γ-GTP、LDH总胆红素上升。

6、有报道出现大疱疹或其他皮肤反应包括红斑。当出现皮肤病损时应立即停药。

禁忌

(1)对本制剂成份有过敏史者禁用。 (2)正在服用硫酸阿扎那韦的患者(见【药物相互作用】)。

1、对雷贝拉唑钠,苯并咪唑替代品或对该制剂制备中使用的任何赋形剂过敏的患者禁用。

2、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成分

兰索拉唑。

本品主要成份为雷贝拉唑钠。

性状

本品为白色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肠溶球状颗粒。

本品为肠溶包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注意事项

1、下列患者慎重用药: 1)曾发生过药物过敏症的患者 2)肝功能障碍的患者(导致药物代谢、排泄时间延长) 3)老年患者(见【老年患者用药】) 2、重要的注意事项 1)在治疗过程中,应充分观察,按其症状使用治疗上所需最小剂量。 2)对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和吻合口溃疡,由于缺乏足够的长期使用经验,建议不要使用本品进行维持治疗。 3)维持治疗仅限于反复发作和复发性反流性食道炎,如果经30mg/日或15mg/日治疗的患者症状长期缓解,减量或停药不会造成复发,应减量至15mg/日或停药。维持治疗期间建议定期内窥镜检查随诊。 3、其它注意事项 1)有报道在类似药物的使用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视觉障碍(奥美拉唑)。 2)动物实验研究52周强制喂饲大鼠兰索拉唑,剂量为50mg/kg/日(约为临床用量的100倍),一例大鼠发生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另一项研究24个月强制喂饲大鼠15mg/kg/日以上的兰索拉唑,睾丸良性间质细胞瘤发生率增高,5mg/kg/日以上喂饲大鼠,可能出现胃类癌。此外,以兰索拉唑15mg/kg/日以上喂饲雌性大鼠和50mg/kg/日以上喂饲雄性大鼠,大鼠视网膜萎缩发生率升高。但睾丸间质细胞瘤和视网膜萎缩在小鼠致瘤研究和犬、猴的毒性试验中均未发现,因此上述病变认为可能是大鼠所特有。 3)因本药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须先排除胃癌,方可给药。 4)对长期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缺乏长期用药的经验)。 4、药物交付时:PTP包装的药物应从PTP薄板中取出后服用(有报到因误服PTP薄板坚硬的锐角刺入食道粘膜,进而发生穿孔,并发纵隔炎等严重的合并症)。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1、用雷贝拉唑钠治疗的症状反应不排除存在胃或食道癌。因此在用本品开始治疗之前应排除存在癌症的可能性。尽管在年龄和性别匹配的轻中度肝脏损伤患者与正常者的对照研究中,未见到明显与药物相关的安全问题,但是重度肝损伤患者初次使用本品治疗时,医生建议要特别注意。

2、服用本品时,应定期进行血液检查及血液生化学(如肝酶检查),发现异常,即停止用药,并进行及时处理。

3、肝功能损伤的患者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