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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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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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0.2g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安徽金太阳生化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14 |
国药准字H34023298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于治疗十二指肠溃疡、胃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应激性溃疡及卓一艾氏(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用法用量 |
治疗胃溃汤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或遵医嘱。 |
1.治疗十二指肠溃疡或病理性高分泌状态,一次0.2~0.4g,一日4次,餐后及睡前服,或一次0.8g,睡前1次服; 2.预防溃疡复发,一次0.4g,睡前服; 3.肾功能不全患者用量减为一次0.2g,12小时1次; 4.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5.小儿:口服,一次按体重5~10mg/Kg,一日2~4次。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本品的不良反应总体上讲并不常见,且通常在继续用药或停药后可消失。 1.较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腹泻、头晕、乏力、头痛和皮疹等。 2.本品有轻度抗雄性激素作用,用药剂量较大(每日在1.6g以上)时可引起男性乳房发育、女性溢乳、性欲减退、阳痿、精子计数减少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3.本品可通过血-脑脊液屏障,具有一定的神经毒性。偶见精神紊乱,多见于老年、幼儿、重病患者,停药后48小时内能恢复。在治疗酗酒者的胃肠道合并症时,可出现震颤性谵妄,酷似戒酒综合征。 4.本品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过敏反应、发热、关节痛、肌痛、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间质性肾炎、肝脏毒性、心动过缓、心动过速等。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分两咪替丁O.2克,辅料为淀粉、糊精、硬脂酸镁、羧甲基淀粉钠。其化学名称为:N -甲基-N”-[2[[(5-甲基-1H-咪唑-4-基)甲基]硫代]乙基]-N-氰基胍。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加有着色剂的淡蓝色或浅灰绿色片 。 |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1.癌性溃疡者,使用前应先明确诊断,以免延误治疗。 2.年患者由于肾功能减退,对本品清除减少减慢,可导致血药浓度升高,因此更易发生毒性反应,出现眩晕、谵妄等症状。 3.诊断的干扰:口服15分钟内胃液隐血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血液水杨酸浓度、血清肌酐、催乳素、氨基转移酶等浓度均可能升高;甲状旁腺激素浓度则可能降低。 4.为避免肾毒性,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肾功能。 5.本品对骨髓有一定的抑制作用,用药期间应注意检查血象。 6.本品的神经毒性症状与中枢抗胆碱药所致者极为相似,且用拟胆碱药毒扁豆碱治疗可改善症状。故应避免本品与中枢抗胆碱药同时使用,以防加重中枢神经毒性反应。 7.下列情况应慎用:(1)严重心脏及呼吸系统疾患;(2)用于系统性红斑狼疮(SLE)患者,西咪替丁的骨髓毒性可能增高;(3)器质性脑病;(4)肝肾功能损害。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