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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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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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15mg |
0.5g:75mgx4袋x10小盒/盒 |
生产企业 |
湖南华纳大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
吉林省博大伟业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414 |
国药准字H20120091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适用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反流性食管炎﹑卓-艾综合征(Zollinger-Ellison综合征)。 |
本品为胃黏膜保护药物,用于胃溃疡的治疗。 |
用法用量 |
治疗胃溃汤和十二指肠溃疡,每日清晨口服1次,一次15~30mg,或遵医嘱。 |
成人1日2次,每次75mg,用温水搅拌呈乳状液后于早餐后和睡前口服。 |
副作用 |
1.过敏症:偶有皮疹、瘙痒等症状,如出现上述症状时请停止用药。 2.血液系统:偶有贫血、白细胞减少,嗜酸球增多等症状,血小板减少之症状极少发生。 3.消化系统:偶有便秘,腹泻,口渴,腹胀等症状。偶有ALT、AST、ALP、LDH、γ-GTP上升等现象,所以须细心观察,如有异常现象应采取停药等适当的处置。 4.精神神经系统:偶有头痛、嗜睡等症状。失眠,头晕等症状极少发生。 5.其它:偶有发热,总胆固醇上升,尿酸上升等症状。 |
据国外资料,在服用本品的4126例中有121例不良反应报告,包括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主要症状表现为,皮疹等过敏症状0.12%,便秘 0.22%,恶心0.12%。实验室检查值的变化为,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升高0.68%,碱性磷酸酶( ALP)升高0.44%,乳酸脱氢酶(LDH)升高0.27%,嗜酸性细胞增多0.27%,甘油三酯升高0.17% 。 (1)重要不良反应:肝功能障碍、黄疸(发生率不明):若出现AST、ALT、γ-三磷酸鸟苷(γ-GTP)、ALP上升等肝功能障碍和黄疸等异常情况时,立即停药并采取适当措施。 (2)其他不良反应 出现下列不良反应时,根据症状采取相应措施 过敏症:发疹、瘙痒感<0.1%,荨麻疹发生率不明;血液系统:嗜酸性白细胞增多、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0.1~<1%;肝脏:AST、ALT、γ-GTP、ALP升高0.1~<1%;消化系统:便秘、恶心、腹胀0.1~<1%、呕吐、烧心、腹泻<0.1%。 注:发生过敏应停止用药。 |
禁忌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2.8岁以下儿童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对聚普瑞锌、肌肽和锌盐过敏者禁用本品 |
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兰索拉唑。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聚普瑞锌。化学名称:(S)-{u-[N\"- (3-氨基丙酰基)组胺酸(2)-N, N, O: N‘]}锌 分子式:[C9H12N4O3Zn]n |
性状 |
本品为肠溶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至微黄色。 |
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 |
注意事项 |
1.治疗过程中应注意观察,因长期使用的经验不足,暂不推荐用于维持治疗。 2.本品服用时请不要嚼碎,应整片用水吞服。 3.肝功能障碍者及高龄者须慎用。 4.使用本品有时会掩盖胃癌的症状,所以要在排除胃癌可能性的基础上方可给药。 |
一旦临床出现过敏症状或肝功能损伤、黄疸时症状需立即停用本品,进行相应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