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
---|---|---|
药品信息 |
|
|
规格 | 每支装10ml | |
生产企业 |
四川百胜药业有限公司 |
山东岳草堂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51022534 |
国药准字Z37021212 |
说明 | ||
适应症 |
健脾和胃,消食调中。用于脾胃虚弱,饮食停滞,胸痞腹胀,小儿食积。 |
健脾和胃,生津止泻,用于脾胃气虚所致的泄泻,症见大便泄泻、腹胀腹痛、纳减、呕吐、口干、倦怠乏力、舌淡苔白。 |
用法用量 |
每次6~12克,水煎服,或粉碎后入茶、丸、散等制剂用。 |
口服。10岁以上儿童一次10毫升,一日2次;10岁以下儿童酌减。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
禁忌 |
孕妇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党参、白术、茯苓、葛根、木香、广藿香、甘草。辅料为蔗糖、山梨酸等。 |
|
性状 |
本品为不规则细小块状或粗颗粒状物,表面灰白色至微黄色,粗糙,质脆易碎。有陈腐气,味微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黏液体;气香、味甜,微涩。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不易消化食物。2.不适用于口干、舌少津,或有手足心热,食欲不振,脘腹作胀,大便干。3.哺乳期妇女慎用。4.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5.服药三天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时,应立即停用并到医院诊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物。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呕吐腹泻后舌红口渴,小便短赤者慎用。4.腹痛泄泻严重或有脱水表现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5.服药2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