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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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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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片重0.6g(素片);每片重0.61g(薄膜衣) |
0.5gx20袋/盒 |
生产企业 |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隆顺榕制药厂 |
吉林市鹿王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2020257 |
国药准字Z22023435 |
说明 | ||
适应症 |
本品清肺止嗽,降火生津。本品用于肺热咳嗽,痰延壅盛,咽喉肿痛,口鼻生疮,牙齿疼痛,牙根出血,大便干燥,小便赤黄。 |
清肺化痰,消炎止咳。用于肺热咳嗽,痰涎壅盛,胸满喘促。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4g,一日2次。 |
口服,二至五岁一次2袋,二岁以下酌减,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忌服;风寒咳嗽及脾胃虚寒者忌服。 |
尚不明确。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黄芩,栀子,黄柏,大黄,苦参,天花粉,知母,桔梗,前胡。 |
人工牛黄、茯苓、川贝母、白前、沉香、黄苓、胆囊星、水牛角浓缩粉,百部(制)、轻半夏、石膏、冰片。 |
性状 |
本品为棕黄色片;味苦。 |
本品淡黄色至黄棕色的粉末;味清凉而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支气管扩张、肺脓疡、肺心病、肺结核患者出现咳嗽时应去医院就诊。 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期间,若患者发热体温超过38.5℃,或出现喘促气急者,或咳嗽加重、痰量明显增多者 应去医院就诊。 6.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婴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慎服。 4.风寒袭肺咳嗽不适用,症见发热恶寒、鼻流清涕、咳嗽痰白等。 5.出现高热,或喘促气急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