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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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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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10丸重2.5g |
每瓶装10ml,50ml,100ml |
生产企业 |
湖北民康制药有限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42021439 |
国药准字Z20027918 |
说明 | ||
适应症 |
补气养血,健脾安神。用于脾肺虚损,气血不足,食欲不振,惊悸盗汗,健忘。 |
大补元气,生津止渴。用于气虚所致的身倦乏力,食欲不振,心悸气短,失眠健忘。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9丸,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ml,一日2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尚不明确。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成分 |
本品成分为党参、白术(炒)、甘草(蜜炙)、茯苓、当归、白芍、黄芪(蜜炙)、熟地黄、肉桂、陈皮、远志、五味子、生姜、大枣(去核)。 |
人参、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黑褐色的浓缩丸;气微,味微酸、甜、略辛。 |
本品为淡黄色至棕褐色的液体,具人参特有香气,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孕妇慎用。3.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小儿、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服药二周或服药期间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及实证、热证者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