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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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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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100粒重10g |
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大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59 |
国药准字Z15020059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淋巴腺炎,扁桃腺炎等 |
清热解毒,凉血消肿。用于血热毒盛,小儿疮疖,咽喉肿痛,口舌生疮,牙龈出血。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口服。一次2克,一日2~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水牛角浓缩粉、连翘、青黛、黄连、牛蒡子(炒)、玄参、地黄、桔梗、芒硝、赤芍、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有少许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黑色的大蜜丸;味甜、微苦、咸。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辛辣、油腻食物。 2.婴幼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3.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该药品不宜长期服用。 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对该药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该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9.请将该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该药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