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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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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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粒装0.4g |
每瓶装50ml |
生产企业 |
江苏颐海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459 |
国药准字Z20063180 |
说明 | ||
适应症 |
清热解毒,抗炎消肿。用于疖肿、腮腺炎、咽炎、淋巴腺炎,扁桃腺炎等 |
清热解毒,收敛止痛,保护创面。用于轻度水、火烫伤及热疖、痱子、湿疹。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5粒,一日4次。小儿酌减 |
外用,将本品摇匀,用消毒棉球蘸取药液,轻轻涂于清洁的创面或患处,一日3~4次。二至三日后不再涂,任其愈合。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1.孕妇慎用; 2.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成分 |
蒲公英,黄芩,苦地丁,板蓝根 |
地榆、虎杖、白及、忍冬藤、黄连、冰片。辅料为苯甲酸钠。 |
性状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的颗粒或有少许粉末;气微,味苦 |
本品为深棕色的液体;气芳香。 |
注意事项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 2.用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温热性药物; 3.孕妇及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4.儿童、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疮疖较重或局部变软化脓,或扁桃体有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到医院就诊; 6.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辛辣刺激性食物。2.本品为外用药,禁止内服。3.本药使用时应注意全身情况,如有恶寒发热等症状时应去医院就诊。4.本药只适用轻度小面积烫伤,重度、大面积烫伤应去医院就诊。5.用药后局部出现皮疹等过敏表现者应停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