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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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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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片重0.5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辽宁华润本溪三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91 |
国药准字Z21021514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舒肝理气,和胃止痛。用于肝郁气滞,胸痞胀满,胃脘疼痛。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6片,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 |
成分 |
香附(醋制)、莪术(醋制)、木香、槟榔、陈皮、青皮(醋制)、乌药、枳壳(麸炒)、大黄、延胡索(醋制)等17味。 |
柴胡、延胡索(炙)、枳壳、香附(炙)、白芍、炙甘草。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辛。 |
片剂(糖衣);片剂(薄膜衣)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气怒,忌食辛辣食物。2.孕妇慎用。3.重度胃痛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儿童及年老体虚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者应停止服用,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