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对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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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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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
每丸重9g |
每粒装0.4g |
生产企业 |
内蒙古京新药业有限公司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5020891 |
国药准字B20020192 |
说明 | ||
适应症 |
开郁舒肝,顺气止痛。用于肝郁气滞所致的胸胁胀满,腹痛,嗳气吞酸。 |
清热利湿,舒肝利胆。适用于肝郁气滞,肝胆湿热证引起的胁痛,胃痛,食少纳呆症状的改善。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克,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 |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禁忌 |
孕妇、糖尿病患者禁用。 |
孕妇禁用。 |
成分 |
香附(醋制)、莪术(醋制)、木香、槟榔、陈皮、青皮(醋制)、乌药、枳壳(麸炒)、大黄、延胡索(醋制)等17味。 |
茵陈、郁金、金钱草、枳壳。 |
性状 |
本品为棕褐色的水蜜丸;气微香,味甜、微辛。 |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棕褐色至棕黑色的颗粒或粉末;味微苦。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及油腻难消化的食品。2.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3.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4.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烟、酒及辛辣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